2017年06月06日 14:50 | 作者:謝有順 | 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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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既是對生活的還原,也是對生命的落實,而在這個過程中,總與幾個關鍵詞有關,如地方,感官,自我,故事,結構等等。
所謂地方,就是說,好作家都是有原產地的;蛘哒f,每一個人都有故鄉,都有一個精神的來源地,一個埋藏記憶的地方。這個地方,不僅是指地理意義上的,也是指精神意義或經驗意義上的。但凡好的寫作,它總有一個精神扎根的地方,根一旦扎得深,開掘出的空間就會很大。
在很多大作家的筆下,總有一群人,是他的筆墨一直在書寫的,也總有一個地方,是他一直念茲在茲的。比如魯迅筆下的魯鎮、未莊,沈從文筆下的湘西,莫言筆下的高密東北鄉,韓少功筆下的馬橋,賈平凹筆下的商州,史鐵生筆下的地壇,?思{筆下那個像郵票一樣大小的故鄉,或者馬爾克斯筆下的那個小鎮……當我們想起這些作家的時候,自然就會想到他們所寫的這些地方,包括其中的風土人情、世態萬象,都成了一個地理、經驗、精神意義上的寫作符號。
這個符號可能寄托著作家對世界的深切看法,也埋藏著他們記憶中最難忘懷的經驗和細節;有時,寫作就是不斷地在回望這個地方,不斷地在辨析這些經驗。
需要注意的是,作家筆下的地方未必是實有的。強調地方,就是強調作家要有自己的寫作根據地。小說不同于詩歌,詩歌可以是不及物的寫作,重在抒懷,但小說多數時候是一種實證,更多的是對生活世界的還原,讀者必然會追問你筆下的材料、故事以及情感是從何而來的,所謂根據地,其實就是要找到這些材料和情感的落實地。
沒有根據地,就意味著沒有情感的沉淀之地,一旦寫作既沒有了對過去的深情,也沒有了對未來的想望,就會流于空洞、粗疏。盡管寫作是進入一個想象的世界,但這個想象,終歸是從一種生活根系里長出來的。
因此,作家的出生地、成長地和個體人生之間的關系,就不僅具有地理學的意義,它也必然是一種倫理關系、道德關系——出生地和成長地的一事一物,都可以作為個體人生的見證人,記錄和刻寫下他曾經的悲傷與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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